獨漏我們這一戶
台灣每年都有數個颱風侵襲, 以往每逢風災, 我們都自行修復, 即便是借貸, 我們住在甲仙溪流的上游, 早期過溪都必須涉水, 後來我們出錢出力建造一座水泥橋(東安村白雲巷), 即使是下大雨, 風災, 再大的水流我們都可以回家. 但這次的莫拉克颱風是連水泥橋也將其沖垮, 房舍也摧毀, 道路崩裂. 政府體貼良善的政策, 和社會善心人士的捐助, 災民能快速的重建家園; 但不知為何獨漏我們這一戶無法申請辦理, 一拖再拖無法按正常程序即時取得資格補助, 快三年了!!! 所有災民均都已住進慈濟計畫的大愛新村, 戶戶安居樂業, 我們還處於相關單位推!拖!的對象之一, 無法購置一處住所!!! 難道我們的政府單位不如民間善心單位??? 風災後已快三年了, 相關單位對承辦災民安置似乎非常陌生, 甚至在重購貸款承作後發現非常困難, 門檻甚高, 陳情回覆並未針對問題點修正繼而協助解決. 我們已經將承作的困難點, 向所屬相關單位陳情說明了, 卻不得問題點的真正解決! 我們要的是具體解決的辦法, 我們已經等了將近三年了!!! 目前我們所遭受的處境如下: 1.辛苦耗費了許多可以避免的精神, 和通訊費, (屏除惡質承辦公務員)也因諸位具有善心的政府人士 積 極幫忙, 兩年後(2011, 10月, 12號), 等到了的莫拉克風災長期安置方案補助,“購屋貸款利 息補助證明”. 應政府特別條例長期安置方案, 實際承作貸款時發現非常困難. 2. 自備款補助亦是必須完成購置後才核發, 和實際市場買賣程序又是顛倒. 3. 核貸成數和售價中間的差價, 目前對我們的經濟收入是一大負擔. 假設房價為350萬貸七成, 245(七成核貸)+50(自備款補助)=295萬, 中間差價為 55萬, 再加上增值稅,房屋稅,代書費, 仲介費...等 內政部營建署聯五封回函公文, 千篇一律的回覆, 要災民自己去找銀行談, 承作銀行的分行的確是眾多, 但每家對公文解釋卻又多是不同, 標準規範各家銀行又不一, 試問我們小老百信要如何是好!!! 以上, 懇請政府相關監督單位, 針對實際承作差異作修正. 如同災後重建計畫, 指導幫助我們順利購置安置處所, 就像早已住進永久屋的災民一樣安居樂業. 我們希望在民國100年順利地購置我們的新家園. *在劃定特定區域, 取得“購屋貸款利息補助證明”期間, 我們非常感謝重建委員會陳先生(陳凱), 現在的都發局薛技士, 和原高雄縣政府的國宅課的李小姐(積極確認資料, 和提供正確訊息), 積極協助幫忙, 終於在100年10月12號取得購屋補助證明. 安祺 申請人 劉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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