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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
不能維持生活役男家屬遭受天然災害,政府有何扶(救)助措施? |
A1 : |
依「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第11條附表四規定,不能維持生活役男家屬遭受天然災害,可獲致下列扶(救)助:
1. |
人員死傷慰問:最高額度6萬元,需檢附死亡證明書、災害勘查報告表及醫生因災重傷診斷證明書等。
(1) |
死亡或失蹤:核發6萬元。 |
(2) |
重傷(須達刑法重傷標準):核發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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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屋淹水:最高額度2萬元,並檢附災害勘查報告表(表格由鄉鎮市公所或縣市政府提供並辦理)。
(1) |
淹水達20公分以上:1萬元。 |
(2) |
淹水達50公分以上:1萬5千元。 |
(3) |
淹水達100公分以上: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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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屋倒塌:最高額度3萬元,須災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且居住於該址者之住屋,並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房、浴室為限(以居住事實為認定要件,不以產權所有為要件),並檢附災害勘查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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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田(魚塭)埋沒或流失:最高1萬2千元,並檢附災害勘查報告表。
(1) |
未達0.1公頃:2千元。 |
(2) |
0.1公頃以上未達0.3公頃:4千元。 |
(3) |
0.3公頃以上未達0.5公頃:6千元。 |
(4) |
0.5公頃以上未達0.7公頃:8千元。 |
(5) |
0.7公頃以上:1萬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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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內政部役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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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
災區受災戶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之服兵役問題 |
A2 : |
1. |
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役男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因家庭因素申請服補充兵役,轉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戶籍謄本、死亡證明等)依各該證明文件核發機關之權宜措施予以審認。 |
2. |
經判定常備役體位役男家庭情況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服補充兵役:
(1) |
役男家屬均屬60歲以上、18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且均無工作收入,由役男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而役男及其家屬除賴以居住之自用住宅(含基地)1棟外,別無其他不動產,而其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或有其他不動產,其不動產及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 |
(2) |
役男家屬均屬70歲以上、15歲以下或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者。 |
(3) |
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作戰或因公致死亡或成一等殘,而役男無其他兄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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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內政部役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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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
因受莫拉克颱風影響導致有役男本人受傷、直系血親或配偶病危、重病住院、死亡、失蹤等,或房屋毀損者等原因 |
A3 : |
1. |
應徵役男於接獲徵集令後,徵集入營前,倘符合徵兵規則第28條所列延期徵集入營之條件之一者,得申辦延期徵集,僅就與莫拉克風災有關放寬措施摘要如下:
(1) |
本人受傷不堪軍事訓練操作者。→檢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延期事故表2) |
(2) |
直系血親或配偶病危、重病住院、死亡、失蹤者。→檢附戶口名簿影本、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或村里、鄰長證明,或鄉鎮市區公所證明。(延期事故表4) |
(3) |
房屋淹沒、流失、毀損者。→檢附村里、鄰長證明,或鄉鎮市區公所證明。(延期事故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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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未規定者,由徵集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專案層報內政部(役政署)核辦。
以上得由役男或其有行為能力之家屬填具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向轄屬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延期徵集轉直轄市、縣(市)政府核處。 |
3. |
有關「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相關資訊,請參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業務資訊→役政法規查詢→徵兵規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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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內政部役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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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
災區替代役役男遺失、毀損役男身分證,如何申請或辦理補(換)發? |
A4 : |
1. |
本項服務免收規費、因受災遺失身分證,不予歸責當事人免予懲處。 |
2. |
災區替代役役男檢具最近3個月內1吋半身正面相片2張、遺失切結書1份,向服勤單位申請補(換)發役男身分證,由服勤單位審查後,函送內政部役政署補(換)發新證。 |
3. |
申請補(換)發役男身分證尚未核發前,如有需要,可向服勤單位申請填發臨時身分證明。 |
4. |
相關問題請洽詢縣市政府聯絡電話或役政署免付費電話:0800-491-022
縣市別 |
受理單位 |
電話 |
南投縣政府 |
兵役行政科 |
(049)222-2165轉212 |
雲林縣政府 |
兵役徵集科 |
(05)532-2151轉511 |
嘉義市政府 |
兵役徵集科 |
(05)225-4321轉347 |
嘉義縣政府 |
兵役科 |
(05)362-0123轉461~467 |
台南市政府 |
兵役徵集科 |
(06)390-1197 |
台南縣政府 |
徵兵處理科 |
(06)633-6871 |
高雄縣政府 |
民政處處長 |
(07)746-4920 |
高雄縣政府 |
兵役行政科 |
(07)747-7611轉1351~1359 |
屏東縣政府 |
民政處處長 |
(08)732-2062 |
屏東縣政府 |
兵役行政科 |
(08)732-2439、7324147、7334637 |
台東縣政府 |
民政局-局長 |
(089)326-141轉261 |
台東縣政府 |
兵役徵編課 |
(089)326-141轉273 |
台東縣政府 |
兵役勤管課 |
(089)326-141轉27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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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內政部役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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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 |
已入營服常備兵現役者,如為受災戶能否申請提前退伍? |
A5 : |
協調國防部針對已入營服常備兵現役者,若符合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15條規定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申請提前退伍條件者,辦理提前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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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內政部役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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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 |
受災戶役男因家庭因素,該如何申請服補充兵役? |
A6 : |
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役男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因家庭因素服補充兵役,轉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戶籍謄本、死亡證明等)依各該證明文件核發機關之權宜措施予以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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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內政部役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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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 |
災區應徵役男接獲徵集令如何辦理延期徵集入營? |
A7 : |
因莫拉克颱風導致役男本人受傷、直系血親或配偶病危、重病住院、死亡、失蹤,或房屋毀損者等,役男接獲徵集令後得辦理延期徵集入營,措施如下:
1. |
本人受傷不堪軍事訓練操作者。檢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 |
2. |
直系血親或配偶病危、重病住院、死亡、失蹤者。檢附戶口名簿影本、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或村、里、鄰長、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證明。 |
3. |
房屋淹沒、流失、毀損者。檢附村、里、鄰長,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證明。 |
4. |
如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未規定者,專案層報內政部(役政署)核辦。 |
5. |
常備兵補充兵延期徵集入營措施聯絡窗口:陳督察碧蓉(049)239-4430、(049)239-4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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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內政部役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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