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回首頁英文版  
 
重建新訊
認識重建會
重要會議
重建面面觀
  綜合規劃
  基礎建設
  家園重建
  產業重建
地方政府重建資訊
意見交流
賑災捐款
統計概覽
重建法規
常見問題
88重建掠影
資訊公開
下載專區
相關連結
八八重建報
社區電子報
災滿3周年重建成果
我的重建小旅行
國際媒體相關報導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工程執行情形
家園重建管理系統
88心感動
劃定特定區域專刊
新聞稿照片集
災後重建出版品目錄
其它機構重建法規
台灣援助菲國海燕風災
常見問題
 
重建業務77題問與答 安置重建 生活扶助
各種證件補辦 就學扶助 就業輔導
醫療防疫 稅捐及租金減免 融資服務
兵役問題 企業協助 農漁輔導
原民權益 劃定特定區域
 
 
因應災區民眾需求,戶政事務所有何加強服務便民作法?
受災民眾因撤離而至現住地戶政事務所,如何辦理戶籍案件?
災區戶政事務所如何運作?
受災民眾如何申請補領戶口名簿?
受災民眾如何申請核發戶籍謄本?
受災民眾如何申請國民身分證掛失、補發,以及臨時證明書如何換領國民身分證?
Q1 : 因應災區民眾需求,戶政事務所有何加強服務便民作法?
A1 :
1. 戶政事務所目前已派員至各就近的收容機構,依安置災區民眾需求核發國民身分證臨時證明書,蒐集受災民眾戶籍申請案件。
2. 災區民眾可申請戶政事務所派員到府服務,戶政事務所依職權查實主動解決民眾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等戶籍案件問題。
3. 均免收規費。
   

 

  【資料來源: 內政部戶政司 】
TOP
Q2 : 受災民眾因撤離而至現住地戶政事務所,如何辦理戶籍案件?
A2 :
1. 受災民眾因就醫、撤離等事,現居住非原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區,如欲申請戶籍登記及請領證明文件,可向居住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戶政事務所申請。
2. 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採人工受理方式,將相關申請書表傳真至原戶籍地指定之戶政事務所,據以辦理登記,並辦妥新國民身分證後送回受理之戶政事務所,確實查對身分人貌無誤後,發給已製妥之國民身分證。
3. 均免收規費。
   

 

  【資料來源: 內政部戶政司 】
TOP
Q3 : 災區戶政事務所如何運作?
A3 :
1. 自98年8月17日起,高雄縣、屏東縣及台東縣災區戶籍案件由指定戶政事務所辦理。
  (1) 高雄縣指定戶政事務所:

災  區
戶政事務所

指定戶政事務所

電 話

地  址

那瑪夏鄉
甲仙鄉
桃源鄉
六龜鄉
茂林鄉

旗山鎮戶政事務所(均受理)

(07)661-4461

高雄縣旗山鎮鼓山里8鄰延平一路503號

大樹鄉戶政事務所(均受理)

(07)651-3088

高雄縣大樹鄉中興南路17號

內門鄉戶政事務所(均受理)

(07)667-1595

高雄縣內門鄉內門村9鄰內門114號

(2) 屏東縣指定戶政事務所:

災  區
戶政事務所

指定戶政事務所

電 話

地  址

林邊鄉
戶政事務所

東港鎮
戶政事務所

(08)832-2871

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三路175號

霧臺鄉
戶政事務所

三地門鄉
戶政事務所

(08)799-1366

屏東縣三地門鄉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5號

2. 民眾申請戶籍登記後,即可申請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均免收規費。
   

 

  【資料來源: 內政部戶政司 】
TOP
Q4 : 受災民眾如何申請補領戶口名簿?
A4 :
1. 由戶長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2. 請民眾提具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由戶政人員代填申請書,查明後核發。
3. 若無法提具身分證明文件,敘明事由並表明身分,由戶政人員主動查明辦理。
4. 以上服務免收規費。
   

 

  【資料來源: 內政部戶政司 】
TOP
Q5 : 受災民眾如何申請核發戶籍謄本?
A5 :
1. 由本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申請。
2. 提具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由戶政人員代填申請書,查明後核發。
3. 如無法提具身分證明文件者,敘明事由並表明身分,由戶政人員主動查明辦理。
4. 以上服務免收規費。
   

 

  【資料來源: 內政部戶政司 】
TOP
Q6 : 受災民眾如何申請國民身分證掛失、補發,以及臨時證明書如何換領國民身分證?
A6 :
1. 國民身分證掛失:受災民眾本人親自向任一戶政事務所,或電話向原戶籍地指定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國民身分證,由受理戶政人員代填申請書。
2. 國民身分證補發:
(1) 自98年8月10日起,災區民眾由本人親自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請領臨時證明書。
(2) 居住地戶政事務所受理災區民眾補發國民身分證後,將申請書傳真原戶籍地指定之戶政事務所,辦妥新證後送回受理之戶政事務所,確實查對身分人貌無誤後,發給已製妥之國民身分證。
(3) 受災民眾本人親自向原戶籍地指定之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經戶政事務所查對身分人貌無誤後,依規定補發國民身分證,無須申請臨時身分證明書。
3. 臨時證明書換領國民身分證:
 
(1) 任一戶政事務所受理災民申請補發身分證,經核對身分人貌無誤後,發給臨時證明書後,即速洽並傳真原戶籍地指定之戶政事務所製作國民身分證。
(2) 自98年8月17日起,受災民眾本人持臨時證明書,經原核發給臨時證明書之戶政事務所確實查對身分人貌無誤,再發給已製妥之國民身分證。
4. 以上服務免收規費。
   

 

  【資料來源: 內政部戶政司 】
TOP
經驗傳承座談會
貓頭鷹
如何去永久屋
攜手重遊好山水
莫拉克卜拉米永續社區專專生微電影創作競賽
耀動與卜拉米與彩虹永續社區
文化種子
產業計畫
農業計畫
觀光計畫
社區培力計畫
福報
莫拉克聯合課程網頁
巡迴影展
重建區颱風災情通報專區
本會交通資訊
民間貢獻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