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Q1 : |
僱用獎勵津貼是由雇主或受僱者申請?資格條件為何? |
A1 : |
本項僱用獎勵是由雇主提出申請。所謂的雇主是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災區重建工程得標廠商,及依其契約得分包之廠商。
|
|
【資料來源:
重建會
】
|
|
TOP
|
Q2 : |
雇主必須僱用哪些人員,才能申請獎勵津貼? |
A2 : |
雇主要僱用災區失業者(莫拉克颱風發生時,有一定事實足認居住、工作或設籍於災區,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且目前無工作者)達30日以上,才可以申請獎勵。
|
|
【資料來源:
重建會
】
|
|
TOP
|
A3 : |
不可以。雇主應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僱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人員。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會依下列順序辦理推介災區失業者就業,並核發其僱用獎勵推介卡:
1. 屬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所定人員(獨立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
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長期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等),並持
有受災證明(鄉、鎮、市、區所開立之房屋受損證明;或農政機關或單
位開立之農作物受損證明;或本人因颱風致傷害之證明;或家屬因颱風
致死亡或重傷之證明)之災區失業者。
2. 持有受災證明文件之災區失業者。
3. 無上述身分之災區失業者。
|
|
【資料來源:
重建會
】
|
|
TOP
|
A4 : |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依下列規定核發僱用獎勵:
1. 勞雇雙方約定以按月計酬方式給付工資之情形者,依下列情形核發:
(1)僱用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所定人員(獨立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長期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等)
,並持有「受災證明」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1萬2千
元。
(2)僱用持有受災證明的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1萬元。
(3)僱用無上述身分的災區失業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8千
元。
2、如勞雇雙方不以按月計酬方式約定給付工資,則按下列情形核發:
(1)僱用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所定人員(獨立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長期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等)
,並持有「受災證明」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發給新臺幣65元
,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1萬2千元。
(2)僱用持有受災證明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發給新臺幣55元,每
月最高發給新臺幣1萬元。
(3)僱用無上述身分的災區失業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發給新臺幣45
元,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8千元。
|
|
【資料來源:
重建會
】
|
|
TOP
|
A5 : |
雇主於僱用同一災區失業者連續滿30日之日起90日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之後得於每滿3個月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同一雇主僱用同一災區失業者,領取僱用獎勵,最長以12個月為限。其僱用時間逾20日而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
|
【資料來源:
重建會
】
|
|
TOP
|
Q6 : |
廠房或工地現場安全衛生設施若有損壞或失效,可否申請補助? |
A6 : |
1. |
受災地區僱用勞工未滿100人的中小企業,如廠場安全衛生設施失效或受損,得向勞委會申請經費補助。 |
2. |
補助項目包括:漏電斷路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配電箱、安全網、護欄…等。 |
3. |
有需要的事業單位可儘速聯繫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電話:03-5836885轉110,劉小姐)提供協助服務。 |
|
|
|
|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
】
|
|
TOP
|
Q7 : |
公開發行公司如何辦理98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及每月營運情形延期公告申報之申請? |
A7 : |
受莫拉克颱風影響致無法如期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申報98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及每月營運情形之公開發行公司,可備文向本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延期公告申報。
|
|
【資料來源: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
|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