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重創高雄縣那瑪夏鄉,鄉公所及警察分駐所亦難倖免,對於攸關鄉民生活福祉最重要的行政服務設施,內政部去年11月10日間即予核定重建經費計約一億多元,補助高雄縣政府辦理重建工程,目前分由高雄縣政府及那瑪夏鄉公所執行中。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委員會表示,重建工程千頭萬緒,風災過後第一時間搶修搶險,政府部門均在風雨中冒險進行,通往那瑪夏鄉之主要道路台21線,也早在98年12月7日即搶通,解除那瑪夏鄉受困孤島之窘境,對於受災之居民,政府也大力興建永久屋提供災民選擇永久居住之所,杉林鄉大愛永久屋也早在去年農曆年前完成第一批鄉民進住。至於仍有意留在原鄉之災民,政府亦予以尊重,為照顧仍留在原鄉災民,確保對外交通,亦整建嘉129線及南179線替代道路,對於聚落復建,原民會及內政部亦早於去年核定經費補助縣政府督導鄉公所積極辦理,媒體報導鄉公所、警察局等建築物尚未復建完成,係因原址已經專家評估為不安全地區,必須另行勘選地質安全地區復建,於原鄉選擇可以容納大面積行政辦公區,如鄉公所、警察局、學校、消防局等單位確屬不易,目前鄉公所及縣政府已初步擇定瑪雅平台,惟仍須進一步延聘地質專家評估鑑定及用地徵收之作業,雖然如此,對於行政業務辦公所需,目前鄉公所、警察局均在安全處另行租用辦公廳舍,持續為民服務,尚無影響重要業務之推動。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特別呼籲,今年汛期已屆,各工程及行政部門必需做好萬全準備,除復建工程加速趕辦外,各政府亦應同時加強部落緊急疏散撤離安置規劃及演練,並及早做好防災整備工作,徹底做到防災減災避災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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