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98年10月1日星期四)上午9:30行政院重建會於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10樓會議室召開「莫拉克颱風災後產業重建計畫第2次會議」,本次會議由重建會陳副執行長振川主持,會中邀請行政院農委會報告「災區農林漁牧產業災損與振興」、交通部觀光局報告「災區觀光產業災損與振興」及行政院經建會報告「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區產業重建計畫」(草案),為使產業重建內容加速整合並符合實際需要,特邀請相關地方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代表與會表達意見供政府部門參考。
為加速展開重建工作,行政院擬具「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明訂應遵循國土保育與復育原則提出災後重建計畫,依據該條例第5條規定,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提出產業重建計畫,並針對「區域重建綱要計畫」各個重建規劃分區特性及環境敏感度,以生態、生活和生產三生一體概念,進行產業重建分區規劃。
依「區域重建綱要計畫」規劃,重建計畫分為區域重建綱要計畫(由經建會負責,做為相關部會及縣(市)政府擬訂部門重建計畫及地區重建計畫之上位政策指導計畫)、部門重建計畫(由相關部會負責,包括基礎設施重建、家園重建、產業重建等三大部門)、地區重建計畫(由縣(市)政府負責,參據區域重建綱要計畫及部門重建計畫,分區擬訂地區重建計畫)等三個層次。
產業重建計畫現由行政院經建會負責辦理統籌,其規劃重建目標為「重建農業的活力與生機」、「重振觀光業繁榮地方經濟」、「重建工業提升產業競爭力」及「重建商業並重塑商圈」四大方向。而農業重建的重點策略為(一)搶修受損農業公共設施,協助農業、水土資源及農村社區環境早日復建(二)提供技術輔導及財務協助(三)協助整建農業產銷設備與環境,恢復生產機能(四)輔導種苗、種畜禽、蘭花、石斑魚等重點精緻農業恢復生機,確保國際競爭力(五)加強防檢疫工作,防範疫病傳播。觀光業重建的重點策略為(一)協助民間觀光事業取得重建融資(二)推動觀光景點公共設施復建(三)發展生態觀光旅遊(四)推動原有景點特色重建(五)加強國際觀光宣傳推廣,透過駐外辦事處及海外媒體說明台灣主要觀光景點未受風災影響,旅客可安心前來台灣旅遊(六)發動旅遊業界辦理關懷之旅,活絡旅遊市場。工商業重建的重點策略為(一)重建產業財務協處(二)成立服務團提供復業諮詢及技術服務(三)重建商圈及發展多元化具地方特色的產業(四)協調企業參與重建區認養,依當地環境與需求,共同參與創造就業機會。文化創意產業重建的重點策略為(一)調查重建區原住民部落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潛力及需求(二)因應重建區原住民部落需求及人力特性,培訓文化創意專業人才(三)組成文化創意輔導小組,協助產業發展及資源整合(四)接軌「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協助產業永續發展。
陳副執行長振川於會中強調,產業重建的工作不是只有復建而是要有開創的作法和想法,一定要和以前不一樣,要儘速建立整合的平台和作法,避免舊有的公務系統模式各自為政,並重視地方的參與及意見,也應思考引進民間資源的參與,讓知名企業帶頭提供本身的產業經驗參與,以利加速災區產業重建工作的完成。
本次會議也邀請民間農漁業、觀光產業、工商業代表共同與會並提出建言,以供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執行災區產業重建計畫之參考,會議在各單位充分溝通並達成相關共識後於中午12時20分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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