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災區重建工程所需投入之人力及勞工,政府大力鼓勵營造業廠商優先雇用災區失業者,凡重建工程廠商或其分包商雇用災區失業者,最高可補助每人每月12,000元之獎勵金。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基礎建設處顏處長久榮表示,勞委會已頒訂「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僱用災區失業者獎勵辦法」獎勵廠商優先雇用災區失業者,可惜至今申請廠商有限,或許是廠商不了解辦法之規定,或發包機關宣導不足,所以重建會今天特別邀請勞委會、各受災鄉鎮市公所及營造業工(協)會共同研商座談,除請勞委會詳加說明獎勵辦法之作業程序及加強宣導一般規定外,最重要是與廠商及地方機關交換意見,協助解決相關申請作業問題,例如現階段保有農保之災區民眾,若要適用本獎勵辦法,不需退農保亦可參加保勞保(因勞保含職業災害保險);另獎勵辦法之雇主需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簡化求才登記不見得需到現場填寫,亦可電洽各地就業服務機構由其協助登記;勞委會亦將積極由工程會網站尋覓莫拉克災後工程之廠商,並主動接洽尋求其雇用災區失業者意願,災區失業者亦可透過勞委會派駐各鄉鎮市公所之服務人員,協助其辦理各項申請手續,若廠商及分包商有意雇用,勞委會將主動派員至工地宣導協助申辦。該獎勵辦法旨在協助災區失業民眾就業上的需求,期望各雇主聘用其協助興辦復建工程,會中並決議爾後莫拉克復建工程之招標文件亦應納入本獎勵辦法及勞委會相關聯絡電話,以利推廣及施行。
重建會表示,經歷如此嚴重的天災,不論民間或政府、中央或地方,都竭盡心力辦理各項搶災搶險、居民安置、社會救助及災後復建等重建工作,尤其受災縣市政府工作更為繁重,因此配合災區重建及促進國民就業乃現階段重要工作之一,勞委會亦在會議中推廣「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實施辦法」,提供災區失業者資料至就業服務機構,積極持續推動及推廣相關就業促進措施,協助災區特定對象失業者就業,期望全國各界齊心齊力,攜手合作,儘速完成災後重建工作,並扶持災民迅速獲得工作,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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