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1月8日至10日,由綜合規劃處張恒裕處長會同高雄縣政府建設處林琦瑞副處長、農委會水保局宋文杉簡任工程司以及經濟部水利署、內政部、交通部觀光局及等相關單位,並邀請國立嘉義大學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學系劉正川教授、水利技師公會陳明信榮譽理事、水利技師工會吳慶彬技師及國家災害防救中心謝龍生博士、盧鏡臣博士等同行,至高雄縣六龜鄉中興、新發、寶來及興龍村、甲仙鄉西安、東安、和安、小林及關山村,以及杉林鄉集來村等10個災區村落辦理居住地安全性的現地勘查、審議,同時會同縣政府與鄉公所村里長等邀集災區居民辦理劃定特定區域說明會以及諮商會議,向居民說明專家現地勘查的結果,3日來總計辦理6場次,除各鄉公所代表、鄉民代表及村長共同與會外,約有350位鄉民參加,學者專家、各機關代表與當地居民等就劃定特定區域工作事進行雙向溝通,過程順利圓滿,辦理結果將循序提報重建會專案小組。
重建會張恒裕處長表示,莫拉克颱風重創南臺灣,造成人民生命與財產重大損失,政府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給予適當安置,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0條第2項,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後,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並辦理災民後續中期安置以及永久屋興建配住。劃定特定區域係依法啟動,為安置與協助災民的必要法定程序,並不影響居民依現有法律規定之權益。經劃定特定區域,政府將依特別條例規定給予災民安置與協助(租金、搬遷費、生活輔導金)。
張恒裕處長表示,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過程中,政府將完全尊重災民意願,倘災民希望暫時留在原居住地,政府會予以尊重,但因有安全顧慮,政府仍將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於颱風、土石流或其他災害警報發布時,予以遷至安全地點,政府於特定區域劃定公告後,將不定期由劃定機關繼續諮商,災民仍可考量改為接受政府的安置,建議災民接受政府的安置,可考慮配住永久屋,或重建(購)住宅貸款補貼,或優惠購買國宅等。
國家災害防救中心謝龍生博士會中向居民表示,本次莫拉克颱風期間兩、三天就下了一整年的雨量,高雄縣許多區域累計雨量超過2000毫米,將近有一層樓高,再加上去年5、6月間曾發生規模不小的地震,造成土質鬆動等等因素間接釀成此次災害。在全球氣候變遷下,未來台灣全年雨量分佈將更趨於不平均,極端氣候現象頻繁,再加上南部山區地質因地震已有變化,颱風過後河床砂石淤積堆高等因素,未來極易可能有類似的災害,建議特定區域居民慎重考慮安遷問題,如暫時撰擇留在原居住地,也應配合在颱風、土石流或其他災害警報發布時,儘速撤離危險地區。
台灣省水利技師公會陳明信榮譽理事,以及嘉義大學劉正川教授等專家學者也語重心長的指出,面對巨大的災害,人為防災工程的力量畢竟有限,鄉民應有適當之體認,並加強避災心理準備。
當地鄉民對劃定特定區域的目的及程序、劃設的範圍、未來特定區域土地的處理、災後復建工程進度,以及未來生計等問題相當關心;部分鄉民表示,88水災後,住家附近已有土石流災害,擔憂一旦下雨有更大的土石崩落或地層滑動,為避免每天生活在恐懼中,希望政府早日協助安遷,另外,部分鄉民亦表達仍盼政府盡力以強化工程方式保障當地居民安全,不願意遷居的意見;六龜鄉寶來、不老温泉區附近居民表示,目前部分業者已恢復營業,希望政府未來持續協助地方產業發展,將本次水災對產業傷害降至最低,對此,交通部觀光局代表表示將納入整體評估,地方居民意見會予以重視。
重建會等相關單位在1月9日於六龜鄉新發村辦理過程中,並遭遇新發村18、19以及25、26鄰災民書面陳情,表示該等鄉民已多次向公所陳情希列入危險區域評估,惟均未獲辦理,重建會張處長立即協調新發村林文田村長、劃定主管部會、縣府以及學者專家於既定行程外,犠牲中午用膳時間,勘查該等區域,並完成工作,並將辦理情形紀錄,將循程序提報核定。該村上述災民表示,該等一再陳情,苦於受制層層轉報未果,對於重建會能立即處理,表示感謝,該等村民並與林文田村長等一路相挺重建會等辦理本項工作,實是本次辦理工作過程中,一件溫馨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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