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99.01.18經濟日報(C7版)報導─有關『阿里山觀光 陷入黑暗期』案,行政院重建會鄭重聲明,因阿里山公路及鐵路中斷對阿里山觀光的衝擊,確屬為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所連帶造成,政府理解災區民眾對重建進度之急迫性要求;惟大地經此重創後,欲完全恢復原貌恐仍要一些的時間;國人亦要重新認真思考該區未來最佳化的開發模式,而恢復大型巴士恢復通行上山乙事仍應本於專業,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就該區道路安全狀況作負責任的決策,而非照單的接受地方躁進式的訴求。
至於嘉義縣政府所提災害損失總經費257.8億元,而中央僅核定74.9億乙事,因係中央可資運用經費確實短絀,致無法對縣府所提報災害修復清單照單全收的給予補助回應,且對各項重建工作之急迫性需求及復建等級規模亦常有認知上的差異;如道路橋樑全毀是否要原狀修復或採取更高等級標準重建(如混凝土橋改為長跨徑鋼架橋),再再的需要中央與地方多加溝通,避免因對重建工作認知的不同而讓中央與地方政府有所誤解。目前中央各部會對地方經費需求已核定部分,經查嘉義縣已完成核定之補助經費計80.55億元(交通部36.47億、經濟部5.7億、內政部14.29億、農委會6.32億、原民會17.77億)。至於文中所提觀光局所提1.35億重建計畫,便不屬於原已核定之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中(災後初期申報階段地方政府亦未提出特別需求),而係中央重建會為了整合地方產業重建亮點並期引進民間資源投入災區產業重建範疇,主動要求地方政府另提轄區內具指標性重建點,重建會可另在這些的重建點作重點式考量。嘉義縣所提『阿里山茶產業』、『雲嘉南藍色公路』、『鄒族特色產業』及『山美及里佳村之重建標竿點』均屬上述後續增列範疇中,中央重建會仍在積極統籌協調可資運用的資源,期讓各縣市所提示範點能早日進行災後示範性的重建工作。目前中央政府已就各縣政府所提重建點積極媒合民間資源參與重建,如台積電已就『山美及里佳村之重建標竿點』多次派員瞭解該村產業重建問題,並已開始提供專業性協助,實質的協助該區災後產業重建工作。至於其他計畫內容之具體執行策略,中央重建會亦已排定於本週五(1/22)邀請相關部會及縣政府進一步研商,讓各項重建資源能投入到最需要處。嘉義縣政府對中央與地方仍尚處在研擬中之計畫,急却對外表示「中央政府至今仍未核定任何1件案(補助掛零)」,行政院重建會表示遺憾,並將積極與地方政府多加溝通協調,讓災後產業重建工作能符合地方需求並有效推動,讓災民真正感受到政府對重建工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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