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去年底完成百年金質獎評選及頒獎活動後,旋即檢討「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內容,讓評選作業更為周全及妥適。
為鼓勵莫拉克災後重建工程參選,取消原規定災後重建工程需於完工後第三年始得推薦之限制,至於98年至100年已完工之災後復建工程,一併納入101年度金質獎受理推薦,參選資格將提送金質獎評審會議決定。
另針對施工查核結果,影響廠商受推薦參加金質獎評選爭議,已增設申復之管道,廠商可於金質獎受理推薦前向主管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或本會申請複查,釐清責任歸屬後,提送金質獎評審會議決定,是否具參選資格。
本年度公共工程金質獎將於101年8月1日開始受理推薦,歡迎踴躍報名,頒發作業要點及相關表單可於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pcc.gov.tw/)「工程管理」項下之「公共工程金質獎」網頁下載。(洽詢專線:02-8789-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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