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劉院長承諾,如果經過大家的共識決定遷村,鄉親們原有的土地,除非經過同意,政府不會強制徵收。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南部辦公室進一步說明,遷村之後,政府會提供原住民鄉親永久的住屋,鄉親們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權與房子座落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可以繼承下去。政府會充分尊重各位原住民鄉親的意願,並且請企業及慈善團體參與,幫大家打造一個可以傳承文化,更可以快樂工作、快樂生活的美麗新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