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尊重原民部落文化傳承,重塑部落文化地景,行政院原民會日前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遷村原鄉部落再利用及傳統文化地景重現事宜計畫」,期透過自主性公約方式,由部落組織與地方政府協議管理已搬離未使用的舊部落,進而成為部落文化教育場域,維持原居地地景存續。
行政院原民會表示,部落居民搬遷到永久屋基地後,為使永久屋基地與原居地現有文化建築連結,已召開多次會議,確立了部落集體凝聚生活、建築公約之共識,由部落主動與地方政府協商研議,簽訂管理契約的操作模式,鼓勵拆除原居地現有不當建築量體,保存舊有石板屋,以減少土地承載負擔,整飾遷村後原鄉部落重要場所,讓傳統文化建築予以保存,並依部落需求,辦理相關文化祭儀、傳統狩獵等活動,以利文化傳承教育推展。
行政院重建會表示,目前永久屋基地各項公共設施多數已完工使用,並持續推動社區永續發展,在永久屋基地生活逐漸安定下,對於舊部落之文化保存及公共空間再利用,將尊重部落組織公約共識及地方政府之規劃,讓已遷村部落與原居地之間傳統建築及文化性活動得以連結擴展。為使本計畫順利推動,行政院原民會將於地方政府初步整合部落整體意見及需求後,再另行召開說明會,與部落族人充分溝通,依部落共識協助推動執行。
行政院重建會強調,本計畫行政院已核定列入「重建特別條例施行期滿未及執行計畫與工作」,保留特別預算,並將於102年1月開始推動,輔導屏東縣轄內阿禮、吉露、好茶、中間路、高士、泰武、大社、瑪家及臺東縣轄內富山、嘉蘭等部落,提出原居地未來發展之願景,除促進部落經濟及生態環境等多方發展外,並採不當建築物減量方式,維持傳統住屋形式,以尋求建築物量體與周邊環境之平衡。

屏東縣三地門鄉大社部落街景

屏東縣三地門鄉大社部落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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