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7)日通過撤回前送立法院審議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送之行政院99年度施政計畫、「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 特別預算案」及「98至 101年度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等三項預算案。吳院長指示各部會首長應本撙節原則,作必要之檢討修正;同時亦應充實各項預算案計畫內 容,以增強預算說服力。
吳院長表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行政院99年度施政計畫,原已依預算法規定期限,送請立法院審議,嗣因行政院內閣改組,並回應民眾對政府應節約經費之要求,因此,連同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之特別預算案,由行政院予以撤回加以檢視後,再送請立法院審議。
吳 院長指出,因內閣改組,並回應民意希望政府節約經費之要求,已通過撤回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莫拉克災後重建及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等兩項特別預算 案,請各部會本撙節原則作必要之檢討修正,杜絕浪費,務必讓經費都能用在刀口上。同時也請各部會應充實各項施政計畫內容,以增強預算說服力。
新聞來源: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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