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報載「風災預算執行率 金管會、原民會掛零」一文,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檢討重建工作推動辦理情形,補充澄清說明,莫拉克風災特別條例於去年(98)11月10日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至去年底僅1個多月,執行時間太短是預算執行率偏低主因。
重建特別預算核定1,165億元,98年總預算為341億元,包括家園、產業、文化、生活及基礎建設重建等計畫,截至98年12月底累計執行163.75億元,執行率48%,各部會執行率偏低原因主要係因協助災民貸款利息所反映之金融機構未請款及已發放救濟慰問金地方政府尚未掣據請款等,而上等問題皆不影響災民權益,另公共工程辦理規劃設計時程及永久屋災民安置等因徵詢災民意願,始能確定安置土地,並辦理用地取得之前置作業尚未動支經費等。
98年8月8日風災後至11月10日特別條例通過前,各部會已由年度預算移緩濟急99.27億元辦理搶險搶修救濟等各項重建工作,工程部分整體發包率達8成,成果包括台9、18、20、21、24及27線6大公路系統提前於98年11月底全數搶通,環島鐵路8處受創,提前於98.12.30搶修完成;水保局坡地野溪搶修疏通工程239件於98年12月底全數完成;水利署堤防護岸搶修工程118件於99年1月底全部完工;搶修部分林邊、佳冬地區村里道路及下水道清淤工程於98年9月完成。
另98年特別預算工程部分為97.95億元,執行之初著重於工程規劃設計及發包作業,各機關共計已決標895件,決標率達98.35%,已順利完成98年度階段任務。公共工程委員會已訂有「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工程推動及管控作業要點」,預算1千萬以下工程於立法院通過預算後6至8個月內竣工;1千萬以上未達5千萬者,應於預算通過後1年內完成;5千萬以上工程因工程規模較大,完工期程由主管部會依個案訂定,重建會依據該項規定,積極控管各部會執行進度,並針對受災5大流域工程復建持續辦理流域整合專案檢討,徹底推動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預防2次災害發生。
莫拉克重建會為加速重建工作推動執行,配合工程會於99年1月於行政院南部辦公室召開全國工程督導會報,檢討莫拉克特別預算執行情形,另剛完成自99年1月開始展開7個受災縣市重建工作執行情形訪視檢討,解決困難問題,全力加速重建進度。
另針對災區房屋毀損及安全堪虞地區,內政部訂有劃定特定區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重建會於98年11月6日即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迄今召開會議13場次,至災區69處辦理說明會、諮商及勘查審議,目前各縣市房屋毀損證明已核發788戶,合計受理永久屋申請1,235戶,核定814戶,各永久屋基地均積極推動興建中,管控於99年7月前完工,儘速完成安置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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