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今(21)日與24日兩天,在屏東縣瑪家鄉原住民文化園區,舉辦「莫拉克颱風災後復建經驗傳承系列座談會-原住民部落重建」,討論原住民族部落遷居及永續發展等議題,行政院重建會張恒裕主任秘書、行政院原民會鍾興華副主委、公路總局葉昭雄前局長、臺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吳文隆經理,以及重建區代表等近百多人共同與會,傳承及分享原住民族部落災後重建安置經驗及永續發展規劃新思維。
行政院重建會張恒裕主任秘書表示,面對莫拉克受災民眾近四分之三屬原住民族,重建遷居安置依據特別條例第二條:「災後重建應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並應尊重多元文化特色,保障社區參與,兼顧國土保安與環境資源保育。」第二十條第一項「災區重建應尊重該地區人民、社區(部落)組織、文化及生活方式。」,災後永久屋安置工作尊重每一個災民自主意願,採申請制,並無強迫任何人遷居。遷居採「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原則覓地,重建的43個永久屋基地即有24個離災不離鄉,台東8個基地即6個離災不離村,2個離災不離鄉。
行政院原民會鍾興華副主委表示,感謝立法院在莫拉克風災後快速通過重建特別條例,行政院重建會、地方政府及NGO快速整合資源,使莫拉克颱風重建工作能有效率地執行。在風災四年後辦理原住民部落重建經驗傳承座談會,檢視過去政府及民間團體對原鄉部落的各項作為,非常有意義,也證明政府對原鄉照顧是非常重視的。舉例來說,屏東禮納里部落及吾拉魯滋部落已經形成群體意識健全,有組織的新興社區,讓各界慕名爭相造訪的社區;也常有外賓來臺取經重建經驗,到訪之後無不驚嘆臺灣在風災後重建工作是世界最進步的。
行政院重建會張恒裕主秘強調,為避免因政府永久屋安置政策及核配資格認定導致部落切割或分離,政府特別訂定「莫拉克颱風災後原住民族部落集體遷村安置民間興建永久屋方案」,經部落會議認定其有實際居住事實者,在安置基地永久屋興建核配情形許可下,由地方政府受理申請並予以分配安置,以維持原住民族社會(部落)組織完整性及文化、生活方式之傳承。先後計有屏東縣阿禮、吉露、好茶、中間路、高士、泰武、大社及瑪家等8部落依據上揭方案報經行政院原民會核定,屏東縣政府初步核定239戶,並依據部落會議議決排序,辦理永久屋核配及安置事宜。
針對遷居永久屋基地居民,突破困難,在基地內提供土地,規劃興建46處宗教集會設施,期待透過教會的力量,撫慰災民心靈,並規劃約16公頃非經濟生產用的心靈耕地,提供失去土地的遷居族人操作農事的空間,更藉由原住民部落家屋建築文化語彙重建計畫經費補助每戶10萬元,自行規劃施作將制式建築的永久屋,透過石板、木雕、石雕、漂流木、及園藝等原住民元素,妝點成饒富原鄉風味的家屋,增加遷居族人對家屋的認同感兼具文化傳承意義,計1,906戶申請。
行政院重建會指出,為協助受災戶早日恢復安定生活,營造比過去更安全、更有特色的居住環境,行政院重建會於99年10月1日即提出「彩虹永續社區」發展概念,希冀建構永久屋基地永續社區藍圖,從各永久屋社區陸續興建完成的學校、社區活動中心、產銷館、聚會所、石板屋、原住民文化廣場及教會等設施,並藉由產業輔導、人才培力等相關措施的執行,使永久屋不只是一個新居,更是一個新家,永久屋社區成為兼具居民之居住、生活、就學、就業、產業及文化傳承等的永續社區。
重建會簡報遷居安置經驗
莫拉克原住民部落重建經驗傳承座談會
莫拉克原住民部落重建經驗傳承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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