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於本(3)日召開第38次工作小組會議,會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進一步彙整意見後,將申請動支莫拉克特別預算預備金9.92億元案,提重建委員會討論,以持續辦理省道復建工程15項工程。
莫拉克風災過後,災區道路受損嚴重,莫拉克風災公路系統搶修及復建計畫中關於省道部份計分配137.91億元,經費已用罄,惟尚有部份工程仍待完成,為此,交通部第二度申請動支莫拉克特別預算預備金9.92億元。
本次討論動支之預備金,預計辦理台21線高雄市那瑪夏區內民生、民權、民族及公園等四座橋梁及台20線南橫公路109K~147K (高雄勤和至臺東向陽段)路基修復,共計15標復建工程。
行政院重建會表示,那瑪夏區內台21線四座橋梁,因莫拉克災後旗山溪河床淤積、通洪斷面嚴重不足,河道擴寬、兩側引道流失,汛期時恐遭洪水沖毀流失造成道路中斷,致那瑪夏區成為孤島, 101年12月底復建工程完工後,可確保居住區內的3,300名居民,汛期時仍可安全通往替代道路,避免受困孤島。
而台20線南橫公路是南部山區許多部聚落對外聯絡的主要道路,這些道路與當地民眾的生活緊密相關,本次預備金支應復建工程,將以國土保育原則,採簡易路基修復、不大肆破壞坡地及生態工法進行,屆時工程完工後可通行中型巴士,提供原鄉安全返家道路。
行政院重建會指出,100年7月22日已同意交通部第一度申請動支預備金7.39億元,辦理10標復建工程,加計本次15標工程,預備金協助台20.21線計達25標工程,總計動支16.95億元,占特別預算預備金總額30億之56.5%。
會中經濟部亦報告莫拉克颱風受災業者辦理復工貸款及利息補貼通案協處情形,會議通過修正融資協處辦法規定,對於因不可歸責受災企業事由而無法取得重建復工營業貸款及利息補貼者,將提供延長協助期間之機制,原規定102年6月30日補貼期限,最多可望再延長二年,以提供企業更多的協助。
莫拉克風災已屆滿兩周年,林執行長最後亦期勉相關單位持續努力,在基礎建設、家園重建及產業重建等方面,都要如期如質達成重建任務,以不負各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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