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造成中南部災情慘重,為加速重建工作推動,行政院擬具「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經立法院於98年8月27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8月28日公布,依據條例第5條:「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本條例施行後提出災後重建計畫。重建計畫內容應包含家園重建、設施重建、產業重建、生活重建、文化重建,並應遵循國土保育與復育原則辦理。」
重建會分別於9月6日第3次委員會通過經建會研提「以國土保育為先之區域重建綱要計畫」,11月25日第8次委員會通過交通部彙整「莫拉克颱風災後基礎建設重建方案」,最後在98年12月30日第9次委員會通過經建會彙整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區產業重建計畫」以及內政部彙整的「莫拉克颱風災後家園重建計畫」,至此,災後重建四大重要計畫皆已完成,重建工作正式進入新里程。
重建四大計畫陸續完成後,行政院吳院長隨即指示相關單位以家園重建為首要工作,加速推動家園重建,務必於本(99)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永久屋興建工程,8月8日前完成災民全面安置工作,使受災戶先有安身立命之處,方能安心為未來努力。為儘快達成此一目標,總統與院長經常前往重建區視察並督促重建工作進度,總統自98年8月9日起下鄉關心災民及重建工程約27次,吳院長自9月10日起也已視察16次,平均每週皆安排視察行程。
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定,對於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經實地勘查、審議,並與當地居民諮商取得共識後得劃定為特定區域。為使劃定作業更周延合理,重建會邀請災區鄉鎮公所及災民代表說明,使各部落能瞭解政府安置作法與政策。
工作小組計辦理特定區域說明會69處、實地勘查及審議66處、諮商59處。原民會及經建會現勘評估不安全地區共100處,已完成劃定特定區域計34處,已公告24處特定區,並將陸續公告中。其餘64處已完成安全堪虞地區審定,並持續辦理特定區諮商中。針對選擇暫居原居地或重建者,政府將尊重災民選擇,持續改善道路等維生系統,對於申請永久屋者,除進行永久屋管控外 另將配合產業重建計畫,及設置生活重建服務中心。
本次風災家園重建係由民間慈善團體,產業與政府攜手合作,經由特別條例規定與行政程序簡化,政府提供土地予慈善團體建造房屋,產業則提供生活與就業。以高雄縣慈濟月眉農場基地為例,59公頃遷村用地,由申請遞件至取得建築執照,僅花了52天時間,而第一期628戶已於一月底完工,預計2月8日起災民即可陸續進住,並於2月11日舉行入厝圍爐典禮。
另鴻海集團所推動之永齡杉林有機園區辦公室及培訓教室已於1月14日完工,園區工作人員已進駐園區,耕區亦開始動工,永齡基金會委由高雄縣政府於杉林國中招募第一批30名員工,並於2月1日開始上工,至2月底將持續辦理招募工作。未來將可提供進住慈濟月眉永久屋500位災民就業與訓練機會,並參與建設園區工作。
月眉永久屋為重建示範性基地,亦是展現公私部門協力與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指標。重建會除協助高雄縣政府與慈濟基金會,排除各項困難,達成農曆年前入住目標,同時也持續至各縣市政府督導其家園重建進度,以回應災民早日重建之殷切期盼。永久屋之興建係依據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及離鄉最近的地方等三大原則辦理,各縣市永久屋興建戶數總計2,396戶,其他如高雄縣五里埔小林村基地90戶永久屋及屏東縣瑪家農場540戶永久屋皆已陸續開工,預定7月31日前全數完工。
全球暖化氣候異常,除海平面上升問題外,暖化使得降雨強度增加,颱風來襲威脅倍增,在這次風災中民眾應可體會到氣候變遷造成的影響,「危地不居」已然成為大家要正視並接受的事實。面對部份災民不願遷離原居地及部份原住民團體擔憂文化傳承問題事,政府也深刻瞭解到遷村與否不完全是工程的問題,也不完全是生態的問題,而是牽涉到人的感情和民族文化等問題,自然、家園、土地一直是原住民的生命共同體,政府不能以強制的方式要求原居者遷離。
重建條例一開始即敘明災區重建應尊重該地區人民、社區(部落)組織、文化及生活方式,政府將以尊重部落歷史與文化角度看待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並提供完善的配套措施。重建工作一定會尊重各族群的主張意願,並且擴大原住民族的參與機制,強調原住民的主體性,協助他們以原有的部落文化特色重建家園,政府會加強與災民溝通,傾聽他們真正的聲音,惟有大家合作方能早日達成重建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