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今天通過經濟部提報「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97-99年度)實施計畫修正計畫」,也就是將實施計畫期程修正為延長半年至民國100年6月。
經濟部水利署官員表示,由於「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實施計畫」執行期間,適逢莫拉克颱風帶來嚴重災害,各單位皆優先投入搶修、搶險及災後復建等工作,因此,第2階段實施計畫的執行率到今年11月底近75%。
因此,經檢討後,第2階段實施計畫期程需修正延長半年到100年6月。
此外,修正計畫內容也包括增加適用範圍水系等內容,提高補助縣市政府用地補償費2成,以加速各縣市政府取得治理工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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