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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區鹽田里8鄰諮商 遷村共識高昂
2010/01/15

98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重創南臺灣,造成許多人民生命與財產的重大損失,因此政府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並給予適當之安置,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0條規定,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後,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並辦理災民後續中期安置以及永久屋興建配住。

南市安南區鹽田里8鄰,依劃定特定區域係法定程序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託專家學者勘查屬「不安全」聚落,並決議由市府自行劃設特定區域安置原住居戶。

因此台南市重建遷村計畫將依法啟動,除召開台南市莫拉克災後重建委員會審查特定區域劃設事宜外,為取得民眾遷居共識並詳細說明特定區域劃設之目的與影響,特於99年1月15日召開地方住戶說明與諮商會議,會中邀集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委員會、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代表,安南區公所顏區長、鹽田里王里長以及本府建設及產業管理處、公共工程處、都市發展處等相關單位與會協助說明。由協助全國各縣市辦理特定區域劃設之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委員會劉敬宗專員,向原住戶說明特定區域之劃設為安置與協助災民的必要法定程序,其並不影響居民依現有法律規定之權益。且經劃定特定區域,政府將依特別條例規定給予災民安置選擇與需要協助(如租金、低利貸款、搬遷費或生活輔導金等)。

台南市副市長洪正中更向住戶承諾,秉持市長長期對此地居民一貫的關懷與支持,除由市府團隊盡力協助後續重建遷村工作外,在台南市鹽田里8鄰劃定特定區域過程中,市府將完全尊重現住居民之意願,假如現住戶仍希望暫時留在原居住地,亦同樣給予尊重。但為考量市民安全顧慮,市府將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於颱風或其他災害警報發布時,協助居民遷往安全地點。

都發處徐處長中強亦補充說明特定區域劃定依法仍須經核定、公告等程序,安置與重建也需要民間團體的投入與相關部會的協助,都發處將不定期繼續向民眾說明或諮商,使現住居民於充分了解後依意願選擇接受政府安置配住永久屋,或選擇重建(購)住宅貸款補貼、優惠購買國宅等其他方式。

本次說明及諮商會議經與會住戶代表舉手投票方式表決後,多數均同意劃設為特定區域,並希望接受政府安置,另有民眾發言表示世代居住此地近70年,對8鄰土地充滿感情,可否請市府評估直接變更為住宅區並由住戶向國產局購買現居地的可能性。都發處徐處長回應尊重每一位居民的意願與意見,並說明該地曾於97年向內政部提出都市計畫變更為住宅區之復議案,惟未獲內政部採納,詳細說明可另洽本府都發處。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及其預算之目的在3年期間提供災民補助與安置,增進其居住與生活安全,該條例在3年後即失效,故為期能於災害發生滿一週年之前,妥善安置多數之受災民眾,本市將加速辦理劃設特定區域及重建安置等相關工作,協助鹽田里8鄰民眾早日完成遷居獲得安置。

資料來源 :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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