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設太陽能發電設施不用自掏腰包,用剩的電還可以賣給台電」,光電業者昨天下午到義竹鄉養殖區說明政府這項新措施,漁民躍躍欲試。
光電業者 義竹辦說明會
去年88風災後,農委會漁業署為鼓勵養殖業者設置及運用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辦理莫拉克災區養殖業者申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補助,對象為屏東縣、高雄縣已實際養殖中的漁塭養殖業者,但書表示如果經費有餘額,得提供其他災區縣市養殖業者申請。
第一批免錢 餘電可出售
嘉義縣由於不是第一波補助對象,漁民大多不曉得有這項政策,目前都還沒有人提出申請,看好商機的光電業者昨天特地前來勘查及說明。
業者表示,願協助嘉義縣鄉親裝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第一批符合相關規定並通過審查者,將自行吸收相關費用,也就是漁民不用花半毛錢就可擁有產權私有的太陽光電發電設施、發電供自家漁塭使用,如果電量過剩,還可以賣給台電。
業者指出,漁塭用的水車每部每個月電費高達1500元,成了漁民沈重負擔,間接造成偷電風氣盛行,但偷電有其風險,漁民往往寢食不安,但如果有了這套光電發電設備,除可降低電費3成以上,如果日照充足,白天有餘電還可賣給台電,估算電費就可省掉一半,不用再偷電了。
有這麼好康? 疑信參半
漁民對這項「好康」政策疑信參半,希望業者能拿高、屏縣市成功範例供參考,並輔導申請,因為他們也不想再過偷電那種忐忑不安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