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造成嚴重災情,災後就業服務具急迫性,為增進辦理時效,勞委會於98年8月17日開辦「八八臨工專案」,規劃災區失業者從事臨時工作,協助災區家園重建,並協助失業災民紓緩及安定其生活壓力。
98年9月11日報載有關「政府推動八八臨工專案協助災區家園重建,卻發生部分臨時工作人員不願配合用人單位(關廟鄉公所)指派工作,未確實執行勤務。」乙事,勞委會雲嘉南區就業服中心已針對此情形,立即表示如有不實請領津貼之情事,將協請鄉鎮公所追繳已發放津貼。
勞委會表示「八八臨工專案」之用人單位為受災地區鄉(鎮、區)公所,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天然災害災後就業服務作業要點」規定,用人單位須規劃臨時工作內容,提出用人計畫書(家園重建相關計畫)送當地勞委會所屬就業服務機構核定,並準備臨時工作所需器具,派員帶領參與臨工執行工作,且需負責督導、管理臨時人員相關上工事宜。本專案訂有相關查核機制,明確規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指派專人至上工地點,現場瞭解上工情形。故針對本次報載「關廟鄉公所之臨時工作津貼請領人員,有怠工、不實請領之情事」,勞委會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已協調關廟鄉公所,自98年9月11日起,終止用人計畫、停辦專案。且已通知轄區各鄉鎮公所應更積極加強家園重建計畫之執行,確實督導、管理人員上工情形。
勞委會並呼籲,「臨時工作津貼專案」是提供災區失業民眾參與家園重建之臨時性工作機會,並非救助,呼籲上工民眾珍惜工作機會,共同重建因風災受損家園。此外,對於日後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實施辦法」辦理的臨時工作,也將從嚴審核並加強查核。用人單位或臨時工作人員,若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委會將撤銷所提之用人計畫或追繳已核發之臨時工作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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