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南部辦公室28日表示,截至目前統計,風災主要受災地區淹水深度超過50公分以上戶數達16萬八千餘戶,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及「莫拉克颱風災後復原重建相關民眾災後濟助事項一覽表」,每戶可發給淹水救助金2萬元(包括中央補助與縣府自籌),經濟部已將中央補助款項全數撥交縣市政府,並要求縣市政府於9月3日前撥發災民。
南部辦公室指出,此次風災造成大規模淹水,經濟部從寬認定淹水救助標準。為使受災災民能儘速收到救助金,行政院已於8月21日同意由經濟部財源先行墊支,迄98年8月27日已將中央政府補助之救助金29億500餘萬元,全數撥入縣市政府救災專戶。經統計,縣市政府截至27日16時止,已撥發20億7仟餘萬元(撥發率61%)至鄉鎮市公所,其中3億餘元已撥發災民。災民發放率以台南縣、屏東縣、高雄縣及台南市最高。
南部辦公室進一步表示,此次風災災民經濟壓力很重,已要求縣市政府儘速於9月3日前發放淹水救助金,一般民眾若有災情亦可向縣市政府或村里辦公室申請救助,相關查詢事項可撥電莫拉克颱風災後服務專線0800-212239詢問。
南部辦公室說,災區維生系統復原狀況,截至98年8月27日止,曾停電用戶數達1,595,419戶,已經復電1,593,321戶,仍未復電2,098戶,復電率為99.87%。
自來水曾停水用戶達769,159戶,已經復水767,715戶,尚未復水1,444戶,復水率為99.81%。
電信曾經停話用戶數114,990戶,已恢復通話112,955戶,尚未能通話2,035戶,電信恢復率為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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