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造成南台灣嚴重災害,為協助救災與事後安置等重建作業,台糖公司已依據經濟部指示,積極配合或主動提供雲林、台南、高雄、屏東等縣轄內之土地,進行各項畜禽掩埋、淤泥土石及漂流木堆置、組合屋及永久屋興建及耕作之用。
98年8月7日中度颱風莫拉克直撲台灣,帶來中南部地區異常豪雨,災情慘重。為協助救災,台糖公司已依本部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及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之要求,提供政府救災、安置及耕作土地。其中配合慈濟及高雄縣政府興建重建村落所需用地部分,已由該公司提供高雄縣政府月眉農場之土地變更編定同意書及土地先行使用同意書,希望加速重建作業進行。
截至98年9月30日,台糖公司已提供土地39處,共580.31公頃土地,其中已進場者16處,目前實際使用面積計65.9公頃,上揭土地均由台糖公司提供需地機關先行使用,日後再由需地機關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等相關規定補辦用地取得手續。
為儘速協助受災地區重建,經濟部已要求所屬各國營事業善盡社會責任,未來亦將持續督導台糖公司提供土地,協助各項災後重建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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