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今天表示,為改善原住民地區生活、生產及生態環境,行政院於98年核定「原住民族基礎建設方案」,持續針對原住民部落產業、交通、土地管理、基礎設施、災害防治、防洪排水等工作,推動相關計畫與措施,並納入愛台12建設中積極推動辦理。
經建會表示,原住民地區基礎建設98至101年間已編列超過500億元,由原民會、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衛生署等部會共同執行超過40項計畫,辦理道路、通訊、橋梁、水利、教育、文化、產業、消防及救護、水土保持等工作,以完善原住民地區部落維生系統、確保社區安全;扶植在地產業、再現部落風華;落實土地管理、深植山林保育。
在各部會通力合作下,本方案經費執行率良好,98、99、100年度每年預算執行率皆超過90%,總經費亦已達總統原住民族政見4年500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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