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災後,行政院各部會共同執行的「劃定特定區」、「永久屋」等災民安置政策曾遭到部分族人「迫遷」、「分化原住民」等質疑,並要求行政院應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制定遷村政策時皆應讓各原住民族本自主、自決、自治的基本權利共同參與行政決策。
事實上,永久屋或多元安置方案均為申請制,在政府審定安全堪虞或劃定特定區域之4,554戶當中,有2,587戶申請永久屋,仍有1,967戶選擇留在原鄉,也就是政府劃定特定區域後,對於選擇留在災區之居民,政府並無強迫要求遷居,依然保障其人權。此外,行政院原民會仍繼續維持該地區基礎設施如道路、簡易自來水等基本生活維生機能。如有颱風(或土石流)警報發布,仍依「災害防救法」予以強制撤離,安置到安全的處所,以確保民眾的安全。
「災後重建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尊重多元文化特色,保障社區參與,兼顧國土保安與環境資源保育。而且,政府就災區安全堪虞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始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並予適當安置。」,這是行政院原民會及重建會執行莫拉克重建工作秉持的精神。災害初期,原民會協同中央各相關部會不斷的與受災族人溝通、徵詢意見及協商中央政府執行特定區劃定作業及遷建過程,均依法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等程序辦理。
原民會及重建會共同推動各項復建計畫期間,面對各種不同面向的聲音,原民會始終以同理心採取公平正義的態度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並以最真誠的心積極辦理重建工作。遷建期間,原民會傾聽民意不定期下鄉與族人進行面對面溝通,從目前各災區復建及安置的情況看來,原來的隔閡與衝突正因復建計畫周延落實,不但逐漸消除,轉換攜手合作,各項建設也有具體顯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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