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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提報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三階段實施計畫」,今天(21日)在經建會委員會議討論後通過。經濟部表示,這項計畫辦理的重點包括:因應氣候變遷的對策研擬、流域綜合治水工程,以及水情災情監控系統與設置防洪指揮中心等等,經費達新台幣405億元。
經濟部在 2006年研提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執行期程共計8年,分3階段研擬實施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第一階段在2006到2008年完成,2008到2010年的第二階段正在執行中,第三階段預計自2011年到2013年執行。
經濟部指出,經過4年多的努力,易淹水地區的水患治理已顯現出具體成效。經濟部21日提出第三階段實施計畫,編列新台幣405.35億元。經濟部水利署組長施進村說:『(原音)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已經完成規劃,那後來有受到莫拉克颱風影響的水系,我們做檢討,還有因應氣候變遷,我們來做檢討。那另外治理工程的話,我們是重點來治理;因為我們總共有283條水系,所以我們找了95條,所謂的指標性水系來做治理工作。』
經建會委員會議在21日討論這項提案,認為確有需要透過這項實施計畫解決易淹水地區的水患問題,因此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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