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建構更完善的「國土安全防護網」,國軍除將災害防救列為中心任務之一,並恪遵國家整體災害防救體系指導,依據「災害防救法」及「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規範,以「救災就是作戰」的決心,積極建構災害防救能力;更於重大災害發生前,在不影響戰備原則下,先期相關防救整備,以全力投入救災工作,善盡保國衛民職責。
事實上,自從全球氣候變遷、暖化問題逐漸產生以後,愈來愈多跡象顯示,臺灣屬災害頻繁地區,加上近年來全球平均溫度上升,而臺灣平均溫度高於全球狀況下,兩者之間差異,已導致產生更多的氣流和雨量;且臺灣有百分七十以上的國土面臨地震、水災、颱風與土石流等四種天然災害威脅,百分之九十九的國土曾遭受上述兩種天災威脅,所以整體防災救難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
尤其,當前天然災害已朝向水、土複合形式改變,並非單一種類災難,如大規模的嚴重水患、土石流、坡地崩塌與橋樑斷裂等災況,不僅對現有救援應變機制形成艱鉅挑戰,也嚴峻試煉國家總體災防動員能量。
因此,在面對我國可能面臨的災害,不僅中央與地方政府務必遵循政府「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指導,秉持「料敵從寬、禦敵從嚴、超前部署、預置兵力、隨時防救」原則,做好災防工作,以有效降低災損外,國軍各級部隊亦須在安全無虞前提下,兼顧戰備訓練任務及降低颱風可能造成的災害,適時適當調整兵力,以高度執行力完成防救災任務,方不負國人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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