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9日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將成立專責的災害防救辦公室,國防部得依災害防救需要,運用應召的後備軍人支援災害防救。
莫拉克颱風帶來嚴重災情,凸顯現行災害防救體系的不足,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內政部所擬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建構完備的災防體系,並強化國軍迅速主動支援救災機制。
草案明訂,整併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及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的組織及功能,由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執行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的災害防救政策。並將內政部消防署轉型為內政部災害防救署,以強化執行災害防救任務。
草案規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災害防救辦公室執行各該地方災害防救會報事務。為確保防救災專用微波通信暢通,內政部得劃定電波傳輸障礙防止區域,及使用建築物頂層架設電臺。
草案增訂,發生重大災害時,國軍部隊應不待申請,主動協助災害防救。國防部得依災害防救需要,運用應召的後備軍人支援災害防救,相關規範授權國防部會同內政部訂定辦法。
行政院長吳敦義說,莫拉克颱風帶來嚴重災情之後,因應芭瑪、盧碧颱風已建立1個有機能、有效率的災害防救機制,今年防汛期已結束。
吳敦義說,希望災害防救專責組織能儘速籌設完成,並參考歷次災害防救應變作為及經驗,就減災、整備、應變及重建等面向,持續檢討精進,必要時也可配合進行災害防救法第2階段修法工作。
吳敦義指示內政部,加強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以及早完成立法,需要配合修正的配套法案,也請相關部會積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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