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特別預算結算報告指出,截至6月底,預算執行比率約65%,不過,水利署因水系規劃進度落後,預算未執行比率約47%。藍委憂心將損治水成效。
審計部編製的98年度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半年度結算報告今天送交立法院。報告指出,第2期預算執行期間自民國97年度起,分3個年度實施,歲出預算共新台幣445億元,項目包括縣市河川治理、縣市管區域排水治理、治山防洪、應急工程等項目。
審計部表示,截至6月底,預算分配累計數151億餘元,執行累積數98億餘元,執行比率約65%。其中,執行比率偏低的單位有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單位,已分配尚未執行的預算比率為47.45%,原因是各水系規劃案進度落後,以及縣市政府因財政困難,未及籌措應負擔的用地經費,影響工程進度。
另外,營建署及所屬單位因雨水下水道工程管線遷移延誤,以及受補助縣市未請領工程款,預算未執行率為33.13%。
來自八八水災重災區高雄縣的國民黨籍立委鍾紹和認為,「治水預算的低執行率會造成下一次水災」,預算執行單位應深切檢討。他說,去年一些治水工程就是因為執行太慢,還來不及做好,水災一來,就全部被沖毀。
同樣來自高雄縣的國民黨籍立委江玲君表示,政府近年來治水預算編列特別多,但經費用不完,卻一直重複編列,政府一定要找預算執行率低的癥結在哪裡,不能每次等到淹大水後再來編列治水特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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