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援助 |
「就學安全網」就學援助:
具體措施及簡化各項補助申請程序如下:
一、國中小:
(一)補助項目:
1.代收代辦費: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國小1,500元
、國中1,600元。(最長連續3年)
2.學校午餐:全額補助上課日午餐費。(最長連續
3年)
(二)申請程序:
由家長提出申請,並經學校或導師認定為受災學生
即可免繳。如受災國中小學生已無親人,則放寬亦
可由監護人、戶政單位、社工單位、收容所人員、
村里長等代為反映或申請。
二、高中職及大專校院:
(一)補助項目:
1.學雜費減免:全免(每學期4, 890元~39,890元
、最長連續3年);
2.生活費:
(1)高中職:
a.學校優先協助免費住宿(如學校無法提
供住宿者,另提供等額補助);每學期
1, 520元~6,700元,最長連續3年。
b.伙食費每學期1萬元,最長連續3年。
(2)大專校院:
a.學校優先協助第1年免費住宿(如學校無
法提供住宿者,另提供等額補助)。
b.補助每月6千元(以半年為期)。
3.就學貸款:依學生實際需求額度,並依就學貸款
相關規定辦理。
(二)認定標準:
1. 98學年第1學期:
(1)父、母或監護人一方死亡、失蹤或重傷;
(2)自有房屋倒塌或不堪居住;
(3)學生重傷;
(4)其他經學校認定學生生活確有困難者。
2. 98學年第2學期以後:依社政單位認定標準。
(三)申請程序:
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後,學校將在3天內完成審查
並通知學生,如符合標準者即可減免學雜費、協助
第1年免費住宿及領取生活費等。
|
就學安全網
免付費專線電話:
0809-095757
(24小時) |
「學產基金」緊急紓困助學金:
一、因風災傷病住院或死亡補助(每戶以補助1次為限)
(一)學生或父母、法定監護人因風災受傷住院7日以上
或學生發生意外死亡者:1萬元。
(二)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因風災一方死亡者:2萬元。
(三)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因風災皆死亡者:6萬元
二、生活費急難補助:
(一) 受災家庭生活發生困難者:5千元。
(二)因本次風災家屋全毀者:1萬元(同一家庭以補助1
次為限)。
|
就學安全網
免付費專線電話:
0809-095757
(24小時)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學產管理科:
04-37061740
(24 小時)
|